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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

虛擬市場商機大 遺產處理惹爭議

虛擬市場商機大 遺產處理惹爭議
【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】網友去世了,留下來的虛擬財產歸誰?明年全球虛擬市場規模將達到新台幣1920億元,虛擬財產的處理也引發越多爭議。有 些網路公司會將過世網友的資料刪除,律師表示,如果這些網路的虛擬財物被認定具有「財產價值」,便可以被繼承。遊戲公司若因為玩家死亡而刪除,將可能觸 法。

日前《紐約時報》撰文指出,一對在「第二人生(Second Life)」虛擬世界結褵的伴侶,因為其中一方在現實生活去世,兩人原本共有的財產被遊戲公司刪除,因此引發爭議。

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胡智忠指出,不管是現實或虛擬的,一項物品若普遍被社會認同具有「財產價值」,意即可以換回現金,便可以被繼承,遊戲公司不得任意刪除。不過他也說,台灣的法律並沒有對於虛擬財產的相關規定,因此相關法規,「都是從現有的法規來類推。」

 恩典法律事務所的蘇家宏律師也指出,只要有交易的價值,不管是虛擬或實體,就算可以繼承。「除非廠商事先跟消費者有約定,不願意讓人繼承,否則電子財產也有法律效力。」

事實上,網路上的虛擬寶物早就被視為具有「財產價值」。2002年,有人非法以被害者網路遊戲《天堂》的帳號密碼,竊取被害人在網路遊戲中的虛擬寶物、貨幣,被台北地院以竊盜、連續詐欺及干擾等罪判刑,創下我國司法史上首宗網路遊戲虛擬寶物失竊案的紀錄。

另外,《紐約時報》文章中也提及另外一個例子,一名美國士兵因在伊拉克陣亡,雅虎以合約規定為由,拒絕提供死者的電子郵件密碼及內容,因此鬧上法院。不過後來法官裁定雅虎需交出資料。

胡智忠認為,信箱的情況跟虛擬寶物又不同,他認為有點像現實中跟郵局租用信箱,「當租期一到,郵局會幫你把信件保留一段時間,但如果沒有人領回,郵局就會處理掉。」

不過,即使是郵局租用的信箱,信箱的擁有者過世,其繼承人依然可以繼承其「租賃權」,但因為多數信箱是由業者免費提供,是否算是財產仍有爭議。「如果說是一封紙本的信,繼承人可以繼承這張紙,但網路中的信件只是一段訊號,並沒有實體的東西可供繼承。」胡智忠說。

根據Inside Virtual Goods的報告,美國虛擬商品市場規模,今年將超過10億美元,全球市場更將達到60億美元(約1920億新台幣),龐大的商機之下也隱藏許多爭議。普林斯頓大學科技政策資訊中心客座學者迪賽則建議,業者可以在網友申請帳號時,就詢問身故後是否將帳戶讓別人處理,直接指定虛擬遺產繼承人,將可避免許多爭 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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